达巍:西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汉诺威客场大败,保级难题仍未解决的困境与中国的选择
作者:达巍,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本文来源:《战略研究》2017年第3期
西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困境与中国的选择
《战略研究》2017年第3期
[摘要] 所谓“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是在现实主义国际秩序基础上,二战后由美国牵头建立的。相比于此前的各种以现实主义为主要特色的国际秩序,这一秩序具有进步意义,但是蕴含内在矛盾,近年来更是面临严峻的新挑战。中国对国际秩序的理解与西方国家有着明显差异,并不接受所谓“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理论概括。但是中国支持的现行国际秩序的多数内容又与西方所谓“自由主义国际秩序”重叠。中国支持并改革现行国际秩序,可以解释为不反对现行国际秩序中的自由主义色彩与成分,但期望其更加合理化。
[主题词]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中国外交
[作者] 达巍,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近年来,伴随非西方国家行为体在世界政治中的崛起,所谓“自由主义国际秩序”(liberal international order)是否正在走向衰落,一直是西方学术界讨论的热点之一。2016年英国脱欧与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两件大事,更显示西方社会内部出现了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强烈反动。[1]本文拟从辨析“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内涵入手,分析这一概念的内在矛盾以及当前挑战,并尝试探讨中国在这一重大历史变局面前的选择。
一、什么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
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均将无政府状态作为理解国际体系的前提假定。国际关系实践中也确实不存在可以垄断人类世界全部暴力的超国家治理机构。然而,国际体系却并没有因此处于完全的无序状态或所谓“霍布斯世界”。相反,国家间存在着互利交往与合作汉诺威客场大败,保级难题仍未解决;暴力冲突虽无法完全避免,但仍在一定程度上被抑制。换言之,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体系内部存在着特定的国际秩序。
秩序是人类社会对不同行为者之间行为边界的安排,是社会内部各行为体之间的一种稳定的行为模式与关系。这种安排有时体现为身处秩序当中的各方所共有的观念,有时则是一种更为正式的规则或机制。汉诺威客场大败,保级难题仍未解决我们身处某一秩序之下,行为就会受到这些安排的约束。人们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事情会被鼓励,什么事情会受到被压制。赫德利·布尔认为,国际秩序是“国际行为的格局或布局,它追求国家社会基本、主要或普遍的目标。”[2]阿拉加帕认为,国际秩序“是国家间正式或非正式的安排,这些安排为国家提供了可预测的、稳定的国际环境,使汉诺威客场大败,保级难题仍未解决他米兰体育们能够通过基于规则的互动来追求和平解决争端、实现政治变革等集体目标。”[3]基辛格则认为,国际秩序“建立在两个因素之上:一套明确规定了允许采取行为的界限且被各国接受的规则,以及规则受到破坏时强制各方自我克制的一种均势”。[4]
国际秩序可能正式、也可能不正式;可能比较统一严正,也可能比较碎片化;可能相对公平,也可能完全是弱肉强食的结果。但无论秩序的形态如何,国际体系在多数时间都拥有某种秩序。约翰·伊肯伯里认为,国际秩序可以通过三个来源形成:一是国家间均势。二是霸权的命令。三是通过同意。[5]这三类秩序中,前两类“均势”与“命令”是由国际格局决定的“现实主义”秩序,国家实力在秩序的产生过程中发挥着绝对主导作用。例如强国可能对弱国形成某种强制性秩序;实力大致相仿的国家间则可能形成均势,并抑制战争的爆发。1618-1648年“三十年战争”后,欧洲形成的威斯特法利亚秩序是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秩序。与之前和之后诸多秩序一样,威斯特法利亚秩序是一个典型的“现实主义国际秩序”,是在战争导致国家间权力重新分配后形成的。这一秩序确立了现代民族国家主权平等、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等原则,解决了以无政府状态、权力的不安全感为核心的两大“霍布斯难题”。[6]西方学者认为,正是在诸多现实主义国际秩序的“地层”之上,尤其是在威斯特法利亚秩序所确立的主权国家秩序之上,人类社会开始探索建立所谓“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尝试寻找国际社会的“洛克机会”[7]。对于“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可以从构建进程、主要内容以及思想内涵三个层次去理解。
首先,从历史进程看,西方学界典型观点认为,伴随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国家”崛起,“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从19世纪开始产生,并在20世纪下半叶正式形成。19世纪英国作为首要的自由主义国家崛起后,开始推动贸易开放、金本位、海上航行自由等国际制度。这些设计与安排构成了二战后“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十四点”和平计划,第一次系统论述了带有鲜明自由主义特征的美国版的国际秩序主张。二战期间的1941年8月,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英国首相丘吉尔共同发表《大西洋宪章》,提出了新的具有自由主义特征的国际秩序观。二战结束后,主要战胜国共同缔造了联合国,制定了《联合国宪章》,试图建立一个以大国合作为主要特征的国际秩序,并筹划建立了国际经济秩序也就是布雷顿森林体系。但随着冷战的爆发,这一建立全球秩序的努力很快转变为西方阵营内部秩序的建设。[8]从二战结束到冷战初期,在美国带领下,西方各国建立的一整套国际制度、规则与规范就被称为所谓“自由主义国际秩序”。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一秩序逐渐向西方国家以外扩展。西方观点认为,到冷战结束后,“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基本上成为一个全球秩序。
其次,从制度设计层面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是由一系列繁复、有时甚至互相冲突的国际制度组成。兰德公司在其研究报告中将这些制度归纳为三大类。一是国际经济秩序。如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及其后建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二十国集团(G20)、七国集团(G7)等。其他安排还包括重要的地区经济与双边经济条约,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发展机构等。国际经济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消除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壁垒与障碍。二是政治-军事秩序。如联合国框架下的各项安全机制;重要的地区组织如欧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各种集体安全机制、军备控制制度、国家间的相互信任措施(CBMs);美国的军事同盟体系等。这些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大规模入侵、限制国家使用武力。三是“正义与具体问题解决机制”。包括联合国框架下的人权规范、条约、制度;还有各类范围极其广泛的功能性制度安排(例如全球气候制度、各类行业国际标准、国际协议、国际组织)。这些制度安排的主要目的是为人类社会提供更好的治理。[9]
第三,从思想内核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以“自由主义”命名,显示其与此前诸种秩序的最根本差别还是在价值理念上。“自由主义”作为一个标签,包含不同流派与传统,内部差异颇大。不过如果梳理从威尔逊“十四点计划”、《大西洋宪章》、《联合国宪章》直到20世纪下半叶建立的前述各项国际制度,还是能够找到一系列一以贯之的思想观念,尤其集中体现在建立国际制度、限制军备、推动自由贸易、保障人权四点。在这些具体主张背后,则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几个深层信念。一是强调“规则”。“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与现实主义国际秩序的根本差别之一是从“基于实力”的秩序转向“基于规则”的秩序。国家实力在实践层面仍然非常重要,但在规则之外任意使用暴力,不再具有国际合法性。二是强调“开放”。自由主义哲学具有个人主义、普遍主义的基本特征。与现实主义强调国家是国际关系的基本行为体、国家在主权范围内行动自由不同的是,自由主义相信,个人而非国家才是政治的最终目标。消除国家边界对经济活动的限制,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有益于经济繁荣发展,有利于个人福祉。同时,自由主义相信,人权、政治自由等基本价值是“普世的”,可以超越民族-国家,适用于所有个人。因此,在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开始推动将人权凌驾于主权之上。三是强调集体应对挑战。自由主义的基本逻辑是人类可以在集体应对挑战的过程中实现利益和谐。“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天然倾向多边主义。此外,按照前述伊肯伯里有关秩序三个来源的说法,“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至少在形式上是“通过同意”建立的,以一系列参与国家同意建立的国际组织、国际规则、国际规范来实现。这也是集体行动逻辑的具体表现。四是相信人类可以依靠理性改变世界。与现实主义相比,自由主义对世界抱有一种进化论而非循环论的看法,认为通过人类的理性改变世界是可能的。因此,“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是一种乐观的、甚至激进的秩序。自由主义思想成为在深层推动这一套国际秩序不断改革、不断演变的“永动机”。
二、“自由主义国际秩序”面临的挑战
“基于实力”的秩序是人类社会最“自然”的逻辑。与之相比,“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是人类在构建国际秩序过程中的的一次尝试,其内涵所具有的进步意义不应否认。
从秩序与霸权国关系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并非完全通过赤裸裸的“命令”或“制衡”秩序构建。美国霸权在“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建立中当然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但在此过程中,各个参与国包括美国的利益也有相互妥协和调适的一面。例如,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谈判过程中,美英等海洋强国放弃了3海里领海要求,与发展中国家达成了妥协。美国尽管没有加入公约,但是在操作层面也执行了12海里规定。从秩序的运行层面看,国际制度一旦建立,就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对霸权国家也有一定约束作用。例如美国无法阻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接受巴勒斯坦为会员,因此拒缴会费后被剥夺投票权。在当代国际关系中,国际制度越来越成为国际秩序中的显性部分,而国际格局的作用则更多地是在“水面之下”隐性部分。国家或者需要按照国际制度行事,或者需要以国际制度来诠释、支持本国行为,为国家行为赋予国际合法性。罔顾国际制度行事如果不是完全不可能,也至少是将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
在国际制度涉及的主要三大领域,“自由主义国际秩序”都取得了重要成果效果。“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全球化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全球贸易、投资领域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大大发展。以欧盟为代表的区域一体化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中,国际经济治理机制主平台转移到G20,吸纳了世界主要经济体。相比于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世界主要经济体合作程度明显提高。贸易保护主义情绪虽有上升,但并没有成为各国政府选择。在战争与和平领域,“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虽不能完全预防和制止战争,但是国家对外使用武力变得越来越难以具有合法性。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研发受到限制,使用被有效抑制。在人权领域,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及《公约》所揭橥的基本人权观念已深入人心。整体而言,在世界各地被普遍遵守。
但与此同时,“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从概念被提出之日起,也面临着一系列内在矛盾。
首先,“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无法真正摆脱现实主义政治的特征。如前所述,“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是在现实主义秩序的“地层”之上建筑起来的,无法真正摆脱现实主义政治逻辑。伊肯伯里也承认,“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实际上是一个“自由主义霸权秩序”(liberal hegemonic order)。[10]“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从诞生之时起,就成为美国冷战战略的一部分。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1950年4月出台的NSC-68号文件是全面阐述美国遏制战略的重要文件。恰恰在这份文件中,美国政府提出要在世界建立“规则、规范、制度和多边合作”。[11]美国学者也并不讳言建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与推进美国国家利益两者之间的关联。[12]美国作为霸权国家,其与过去霸权国家的重大区别就是美国是一个“制度霸权”,很好地利用了“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这一秩序既是美国“领导”世界的工具,也为其霸权披上了合法性的外衣,增强了感召力。此外,国际制度尽管对大国有一定约束力,但是大国特别是美国对秩序“和则用、不和则弃”的现象仍然存在。2003年布什政府在未获得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对伊拉克发动战争,就是近年来最明显的例子。再比如,美国政府近年来经常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指责其他国家,其海军甚至根据《公约》单方面遂行“自由航行行动”,扮演“国际警察”角色,但是美国却至今没有签署公约。在冷战后的美国两党政治中,共和党执政期间,美国总是表现出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轻视与不屑。
第二,“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常陷入“原则”与“身份”的迷思。从理论上说,“自由主义”是为一套价值观念,是国际秩序内涵的原则。然而美欧学者却比较普遍地将“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看作“自由主义国家秩序”,也就是“自由主义国家”建立的秩序、“民主国家共同体”的产物。这一逻辑推至极致,就是“美国建立的秩序”。西方国家在冷战期间,确实在“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形成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但是如果“自由主义”体现为原则,那么只要符合这一基本原则,其他国家应该也可以参与建设这一秩序。然而在近年的实践中,当中国提出建立亚洲基础设施开发银行、推进“一带一路”等倡议后,美国政府和战略界精英普遍抱持怀疑甚至据斥态度。在这一态度背后,美国精英将“自由主义国家”的身份作为建设秩序的“资格”。中国在其眼中不符合这一身份,因此也就没有这个资格。[13]
第三,“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常陷入“不断革命”之困。自由主义具有终极目标和长远愿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有着不断改变现状的冲动。相比于现实主义,自由主义是一种激进意识形态。近年来出现的一个现象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所面临的“修正主义力量”,并不是西方国家担心的新兴大国,反而是美欧国家自身。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推动“保护的责任”、鼓吹“人权高于主权”,以及推动建立国际刑事法庭等发展,都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内部的“自我革命”。
除了上述固有矛盾之外,近年来,从西方视角看,所谓“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近年来也面临一些新的重大挑战。
其一,西方国家普遍担心中俄等新兴力量的崛起将寻求挑战和改变“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从西方偶家的视角看,克里米亚危机是对这一秩序的直接、明确挑战;而近几年的中国在东海、南海的维权行动、以及中国拒绝接受所谓“南海仲裁庭”的非法裁决,也对秩序构成了挑战。[14]一方面,需要指出,一些西方国家在如何看待新兴国家与国际秩序关系的问题上过于敏感;另一方面,也应当承认,中、俄等国对国际秩序的理解与美欧国家确实存在差别。中、俄并不认为当今世界的秩序是所谓“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中俄讨论的国际秩序,只不过是与所谓“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在制度设计层面有相当大的重合而已。这两种不同国际秩序观之间的差异之处,可能就是双方在国际秩序问题上冲突或紧张的来源。二者两者这种差异最明显的例子是,中俄从不认为美国组织的同盟体系是国际秩序的当然组成部分,很多发展中国家对“保护的责任”等激进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理念也有自己不同的理解。
其二,发达国家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支持大幅度下降,成为这一秩序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历史地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产生与扩展,与资本主义经济在全球的扩张有直接联系。近代以来,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将生产方式、政治模式以及国际秩序推广到全球。在此过程中,这些国家依靠地理扩张、技术变迁以及制度创新三大“法宝”,在经济上向国内各阶层正向回馈,维持了其内部较高的生活水平。然而冷战结束以来,这种生产方式、政治模式、国际秩序的扩张在“历史终结”的旗号下,以全球化的形式高歌猛进;另一方面其经济收益向国内正向回馈的循环却逐渐受阻。从地理看,中国、印度这样的人口大国在冷战结束后完全融入世界产业分工链条当中,对美欧国家制造业和服务业形成“虹吸”效果。从技术革新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技术变革门槛低、复制快,进一步加速了产业从发达国家外流。新一代的革命性技术变革尚未出现。面对国内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突出的问题,美欧国家选民只能期待通过激烈的制度变革改变国内困境。变革选择当中,最可见、最直接的就是“去全球化”。作为结果,经济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在这些国家大行其道,国家之间有形或无形的边界被重新筑起。而这一变化,恰恰与“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所主张开放的基本取向背道而驰。
英国脱欧与特朗普当选都体现了西方国家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自我反动。例如特朗普一度质疑盟国的作用,宣称北约“过时”,要求日韩等盟友负担更大责任;竞选期间表现出要完全改变美俄关系的态势,毫不顾忌美国主流政治话语已将普京治下的俄罗斯视作“反自由主义”国家典型。特朗普表现出强烈的反多边自由贸易框架的倾向,包括威胁要退出世界贸易组织,计划重谈北美自贸协议(NAFTA),退出奥巴马政府牵头力推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在价值观层面,特朗普对于向其他国家输出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明确表示反对。当然,当选后,特朗普很多观点已趋向温和。但是“特朗普现象”的崛起已经说明美国内部相当一部分人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看法。
其三,“自由主义国际秩序”面临新形势、新技术的挑战。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权力出现了转移和分散两大趋势。从权力转移视角看,“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能否吸收新兴力量,更加准确地反映国际关系的新现实,并不完全确定。金融危机之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的内部权力结构有了一些调整,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有所上升,但这一变化相当有限,也将非常漫长。从权力分散角度看,世界权力也在从大国向中小国家以及非国家行为体扩散。大国对国际秩序的掌控力在下降。例如面对朝鲜核危机,现有秩序并未能阻止朝鲜一步步走向拥核。同样,国际秩序在如何更加有效地应对恐怖主义上也存在很大局限性。技术的发展也在迅速改变世界。在军事安全领域,对军用无人机的使用,对网络空间的军事存在与军事冲突,都缺乏有效的国际制度规定。而未来战争的形态很可能将以新形式、在新场域展开。“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显然落后与形势发展。
三、中国与“自由主义国际秩序”
中国是现行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建设者和贡献者。但是如前所述,中国政府和学术界所说的现行国际秩序并不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中国政治与学术界既并不使用这一术语,也不认为战后国际秩序可以用“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来概括。中国的官方立场是:“现行国际秩序是以联合国为核心、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由国际社会共同确立的,其最根本的原则是各国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相待、互不干涉内政。”[15]这种对国际秩序的理解,与二战后期罗斯福设想的国际秩序比较接近,突出大国合作,相对而言现实主义色彩较强。
如前所述,二战后的全球秩序尚未构建完成,随着冷战逐渐降临,这一秩序就逐渐成为一个西方秩序,并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主义”。中国虽然是很多重要制度的创始国,但是新中国却被排斥之外,不但不是其成员,而且成为其遏制和孤立的对象,直到70年代之后才逐渐恢复合法地位。同样,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安排也没有包含苏联和其他多数社会主义国家。也就是说,在冷战开始后的相当长时间里,“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基本上只是西方阵营的内部秩序。[16]因此,中国不将“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与战后国际秩序或者现行国际秩序划等号是完全站得住脚的。
与此同时,也需要看到,实际上世界上也并不存在一个覆盖全世界的、延续至今的“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准确的说,今天我们拥有的“现行国际秩序”,是在二战后由主要战胜国共同奠基,冷战高峰期由美国与西方国家推动发展,20世纪70年代之后、特别是冷战结束后,由世界各国共同推动建设的。西方国家构建发展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在内容上构成了现行国际秩序中的重要部分。从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到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重要的区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安排,再到各类军备控制条约、气候变化协定,从中国视角看,都是现行国际秩序的一部分;而从西方视角看,则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一部分。中国视角下的“现行国际秩序”与西方视角下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不完全相同,但在相当大的部分又相互重叠。
尽管现行国际秩序并不等同于西方话语体系中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但现行秩序也远远超越了现实主义国际秩序的逻辑,而体现出了开放性、基于规则、基于多边和集体努力的自由主义特性。因此,现行国际秩序在概念上虽然不是西方国家所谓“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但是在内容上,则是一个具有一定自由主义特征的国际秩序。20世纪70年代之后,中国通过融入现行国际秩序,在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是现行国际秩序的受益者。作为一个后发国家、国际制度的“后来者”,中国能够融入其中并且获取相对更多的利益,一定程度上正是借助了国际秩序的开放、基于规则的自由主义特征。可以想象,如果国际经济秩序仍然是以现实主义为主的秩序,重商主义,国家间经济交往壁垒高耸,中国恐怕很难在过去几十年时间里实现追赶和超越。因此,中国与现行国际秩序中的自由主义成分并非敌对的关系。正因为如此,在美欧国家内部出现较强的反对全球化潮流时,中国现在反而成为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坚定支持者。在美国再次在全球气候变化机制上后退时,中国坚持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承诺,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变化方面的“顶梁柱”。也就是说,中国不接受“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这一概念,但是中国接受、支持现行国际体系中的自由主义特征的制度安排。
中国无法接受“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概括,除了历史原因之外,主要源自以下四个原因。一是霸权国家特别是美国以建设和维护“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为名,构建和维护其霸权地位。二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名为国际秩序,实际上也包含了对国内秩序的规范,对中国这样的西方国家眼中的“非自由主义国家”构成了内政压力。三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自由主义被异化为“身份”,据斥别国补充和改革国际秩序的际秩序的努力。正如昆德纳尼指出,与其说中国与俄罗斯等国要挑战“自由主义国际秩序”,不如说两国在主张与西方国家不同版本的自由主义秩序,或者说两国反对西方国家近年来在人权等领域改变秩序的做法。[17]两国的主张相对更为保守,也更为接近在自由主义“地层”之下的现实主义基础。伊肯伯里对中国与新兴国家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不同观点也有着同情性的理解:“巴西、中国、印度这些国家有着与西方不同的文化、政治、经济经验,他们从反帝、反殖的历史审视世界。他们仍在为解决发展问题,有着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不同的问题。……他们并不反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规则与原则,而只是想要在这一秩序中拥有更多的权威与领导权。”[18]易言之,中国主张的是一种有限的带有自由主义色彩的国际秩序,是一种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更为平衡的国际秩序。
国际秩序目前正处于变革的关键时刻,[19]崛起的中国已经成为塑造未来国际秩序的重要变量。在这一历史关头,如何认识过去与当前的国际秩序、如何提出构建国际秩序的主张,对中国在此过程中能够发挥何种作用至关重要。无论我们对“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态度如何,需要看到的是,这一秩序主张与现实主义国际秩序、社会主义阵营国际秩序等一样,包含着可以一个贯通个人政治理念、国家政治制度和国际政治秩序的思想线索,即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国际秩序”面临诸多挑战和困境,但是迄今为止,并没有出现一个在意识形态层面可以替代自由主义的国际秩序主张。如果这一态势持续,“自由主义国际秩序”面临的最坏情况将是“松动”甚至“瓦解”,其下的现实主义国际秩序“地层”更多显露,但被其他秩序取代的可能性并不大。
美国之所以能够在19世纪和20世纪顺利崛起,一个原因是其崛起过程中对国际秩序的自由主义设计,与当时的霸权国英国是一脉相承的。这就减小了美国崛起的阻力;同时,美国对国际秩序的设计超越了现实主义思想,具有其进步性,引领了当时的世界潮流。未来任何国家要在国际秩序上取得主导型的话语权,只能在有关国际秩序的思想基础上更进一步,而无法仅仅依靠国际秩序的自由主义色彩消退来被动地达到。中国目前使用较多“现行国际秩序”这一表述并不包含对秩序的价值取向,因而有其不足。近年来,中国提出了有关国际秩序的一些新主张、新倡议。未来需要破解的难题是,在有关国际秩序的诸多新主张、新倡议的基础之上,需要在更抽象、更普遍的层次回答什么是“好秩序”、以及“好秩序”如何可能的问题。例如,提出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需要在理论和思想层面回答是何种“合作共赢”,以及“合作共赢”在理论上何以可能。在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之前,中国的重点还应该集中在改革、补充和完善现有体系,将带有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混合特征的国际秩序真正变成各国共同建设、共同维护的国际秩序,反映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的立场与视角,而不是西方国家垄断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
[1]例如GideonRose, “Introduction”, Stewart M. Patrick,”Trump and the World Order: The Returnof Self-Help”, in Foreign Affairs Anthology Series, What Was Liberal Order? The World We May Be Losing, March 2017; G.John Ikenberry, ”The Plot Against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Canthe Liberal Order Survive?”,ForeignAffairs, May/June 2017, pp.2-9; Editorial, “Donald Trump’s VictoryChallenges the Global Liberal Order”, FinancialTimes, Nov.10, 2016. Robert Kagan, “The Twilight of Liberal World Order”, https://www.brookings.edu/research/the-twilight-of-the-liberal-world-order/.登录时间2017年5月5日。
[2]赫德利·布尔: 《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中的秩序研究》,张小明译,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 年,第19 页。
[3]MuthiahAlagappa, ed ,AsianSecurity Order : Instrumental and Normative Features,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39.
[4]亨利·基辛格:《世界秩序》,胡利华、林华、曹爱菊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第XVIII页。
[5]G. John Ikenberry,LiberalLeviathan, the Origins, Crisis,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American World Order,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1, pp.13-15.
[6]G. John Ikenberry, “The Future of the Liberal World Order.”Foreign Affairs, May/June 2011, pp.56-68,
[7]Ibid.
[8]G. John Ikenberry,LiberalLeviathan, p.15-22
[9]Michael J. Mazarr, Miranda Priebe, Andrew Radin, Astrid StuthCevallos,Understanding the Current International Order, Rand Corporation, 2016, p14.
[10]G. John Ikenberry,LiberalLeviathan,p.169
[11]NSC 68: United States Objectives and Programs for National Security,https://fas.org/irp/offdocs/nsc-hst/nsc-68.htm.登录时间:2017年5月1日。
[12]Michael J. Mazarr, Miranda Priebe, Andrew Radin, AstridStuthCevallos,Understanding the CurrentInternational Order, p.2.
[13]2017年4月21日作者就这一问题访谈美国智库学者。当被问及“上海合作组织”甚至“东南亚国家联盟”是否可算做“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一部分时,多数美国学者均表现出迟疑态度。一些受访者指出上合组织成员国基本都不是“自由主义国家”,即便东盟国家中也有不少不符合这一资格。所以在这些受访者严重,这些国家构建的国际制度是否算“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一部分是存疑的。
[14]参见WalterRussell Mead, “ The Return of Geopolitics: the Revenge of Revisionist Powers”,Foreign Affairs, May/June 2014,pp.69-79.
[15]例如时任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洪磊2015年11月10日的表述。参见外交部:“2015年11月10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https://www.fmprc.gov.cn/web/fyrbt_673021/jzhsl_673025/t1313604.shtml。登录时间:2017年5月5日。
[16]参见黄仁伟、黄丹琼《现有的国际秩序到底来自何处》,《世界知识》2015年第17期,第62-64页。
[17]Hans Kundnani, “What is Liberal International Order?” p.3.
[18]G. John Ikenberry, “The Future of the Liberal World Order.”Foreign Affairs, May/June 2011, p. 57.
[19]美国布鲁金斯学会2014年的研究报告对现行国际秩序的状态做了一个较为客观的分析。结论是国际秩序的状态是比较复杂,在某些方面面临严峻挑战,但在另外一些领域也取得了进展,例如相对有效地应对了金融危机、西方大国与新兴大国实现了合作、中美引领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伊拉克战争后大国关系得以恢复、世界范围内的暴力冲突有所减少。参见Bruce Jones, Thomas Wright, with Jeremy Shapiro, Robert Keane, “TheState of International Order”, Brookings Institution, Policy Paper, No.33, Feb., 2014. https://www.brookings.edu/wp-content/uploads/2016/07/intlorder_report.pdf。登录时间2017年5月5日。
转自: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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